香港TVP(Technology Voucher Programme)科技券计划由香港创新科技署资助,为合资格的中小企业提供高达60万港币的资金支持,旨在帮助企业购买和采用科技服务和解决方案,以增强市场竞争力,优化运营流程,并实现业务的现代化和转型。针对香港TVP科技券申请代办服务,以下是一些关键信息和注意事项:
一、申请代办服务内容
代办服务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咨询与评估:代办机构会提供详细的TVP政策解读,评估企业的申请资格和项目的可行性。
项目准备:协助企业准备申请所需的项目材料,包括商业计划书、预算及时间表等。
在线提交申请:通过TVP专属网站(即科技券计划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申请及所需文件。
审核跟进:在申请提交后,代办机构会积极跟进审核进度,并协助企业应对审核机构的查询及补充材料要求。
资金拨付与后续服务:审核通过后,代办机构会协助企业进行后续的资金使用说明及项目落实过程的追踪。
二、申请资格与条件
企业类型:
根据《商业登记条例》在香港登记的公司。
根据《公司条例》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
根据香港相关条例并在本地成立的法定机构。
非上市与非政府资助:
非香港上市公司。
非政府资助机构或任何政府资助机构的附属公司。
业务运作:
在提交申请时,企业在香港有与申请项目相关的实质性业务运作。
提供近3个月内香港实质业务运作的证明文件,如银行对账单、租约、发票/收据或商业合同等。
其他文件:
商业登记证或公司注册处周年申报表副本。
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或护照副本。
已签署的诚信及不合谋报价/投标确认书。
供应商报价单副本,列明每个项目的详细开支。
三、注意事项
资助金额与上限:
资助金额上限为项目实际支出的75%,企业需以现金方式承担至少25%的费用。
每家企业多可获批6个项目,累计资助上限为60万港元。
申请与审核流程:
TVP科技券申请目前没有截止日期。
可申请25%首期拨款,但可能延长申请时间。
项目完成后须全额支付供应商。
聘请的服务供应商需要满足资助项目的需求或就该项目提供技术服务。
其他限制:
TVP科技券不能与其他政府资助计划如BUD专项基金、遥距营商计划等同时申请。
若就同一项目获得其他政府资助,则不能申请TVP科技券。
审核期间如需补充材料,申请者需在一个月内提交。
在项目进行中不能增加项目总成本,创新科技署不会受理任何修改项目范畴的申请。
四、选择代办机构的建议
性:选择具有丰富经验和知识的代办机构,确保申请过程的顺利进行和申请结果的成功率。
服务质量:了解代办机构的服务质量、客户评价以及行业口碑,选择信誉良好的机构。
价格合理:根据服务内容和质量,选择价格合理的代办机构,避免陷入低价陷阱。
保密性:确保代办机构能够严格遵守保密协议,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和隐私。
香港TVP科技券申请代办服务可以为企业提供支持和协助,帮助企业顺利获得资金支持并推动项目的实施。在选择代办机构时,企业应关注其性、服务质量、价格合理性和保密性等方面,以确保获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