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公司投资行业规定主要涉及投资优先领域、限制投资领域及禁止投资领域。以下是具体的规定:
一、投资优先领域
菲律宾政府每年会制定一个《投资优先计划》,列出政府鼓励投资的领域和享受的优惠政策,引导投资者向菲律宾急需投资的行业投资。这些优先投资领域通常包括:
出口型企业、旅游导向型企业、农业出口加工区以及支持出口商的活动。
催化性产业:指已经呈现出相当的优势,有发展成为出口导向性产业潜力的产业。
正在调整的产业:指受政府调整关税的影响而进行调整的产业。
支持项目:指基础设施和服务、环境支持设施、研究和开发项目以及由于对社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性而被政府列为优先的项目。
根据特定法律可享受菲律宾投资署优惠待遇的项目,如BOT法、采矿法、钢铁法规定的项目、东盟工业合作项目。
二、限制投资领域
在菲律宾,某些行业对外资的投资比例有所限制,这些行业主要包括:
与国防有关的行业、涉及公众健康和道德的行业,须经有关部门特准。
外资股份不超过40%的项目,包括非先锋领域的项目(出口产品比例超过70%的不受此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拥有土地所有权的项目、公共设施、教育机构、金融公司、建筑业项目,以及资本在20万美元以下的以为主的企业、开采濒临枯竭自然资源的小型出口企业。
广告业外资比例不得超过30%。
外资股份不得超过25%的行业,包括承建使用菲律宾国内资金的建筑、修复工程、私营职业介绍所。
三、禁止投资领域
菲律宾政府明确禁止外资在某些行业进行投资,这些行业包括:
公众新闻媒体(音像录制除外)。
各类职业事务所,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海关代理、建筑设计等。
合作社。
私人保安机构。
小型矿山。
水稻、玉米生产(由菲律宾国家粮食署批准的除外)。
斗鸡。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禁止外资投资的领域,如供电所、菲内海、领海或专署经济区域的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以及核武器及生化、放射性武器的生产、维修、仓储及分销等。
四、其他注意事项
外资持股比例:对于不在投资限制名单里的行业,允许设立全外资公司,外资占股可大于40%,可控股。但在合资公司中,外资占股通常须小于40%,菲律宾籍占股大于60%。不过,这一比例可能因具体行业和项目而有所调整。
注册与审批:外资企业在菲律宾进行投资时,需要完成一系列注册和审批程序,包括向菲律宾证券交易委员会或菲律宾贸工部提交注册申请、提交公司章程及相关文件、开通企业银行账户等。此外,还需要遵守菲律宾的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
,菲律宾公司投资行业规定涵盖了优先投资领域、限制投资领域和禁止投资领域等多个方面。投资者在菲律宾进行投资时,应充分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投资的合法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