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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备案办理资料条件以及办理的必要性
发布时间:2024-10-14

境外投资备案的必要性在于,它是企业合法进行境外投资的前提条件。通过备案,企业能够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实现资金的出入境,如果没有完成备案,企业的资金将无法通过银行合法汇出,未来境外主体的利润和红利返程也会受到限制。

办理境外投资备案的流程通常涉及三个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商务主管部门以及外汇管理局。首先,企业需要向发改委提交项目申请报告,经过核准或备案后,获得相应的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接着,企业需向商务部门申请《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在银行办理外汇登记,获得《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办理境外投资备案需满足的条件包括:

境内公司成立满1年以上,能够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

净资产回报率高于5%,资产负债率低于70%;

需要符合“境外投资”定义,即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要求能够具体说明。

如果不进行境外投资备案,可能会面临资金进出受限、无法完成返程投资、提供融资、担保的依法依规处罚等后果。因此,对于有境外投资意向的企业来说,按照规定完成境外投资备案是非常重要的。 

境外投资备案(ODI),指的是中国境内企业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这种投资行为通常包括在境外新设公司、并购境外公司、通过协议或信托等方式控制境外企业或资产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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